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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民不服自留山、自留地被征收补偿可以向法院起诉

作者:征地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:2020-07-22 浏览量:0

在农村土地征收中,常常会涉及对自留山、自留地征收补偿的问题。自留山、自留地是集体化时期的产物,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,自留山、自留地根据村集体历史情况分配各户。有的地方自留山、自留地有办理土地证,而有的地方则没有办理土地证。

  有的征收单位认为,自留山、自留地是以前历史上存在的,现在征收都应归集体,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自留山、自留地被征收,相应的补偿仍应该归自留山、自留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。如果村民认为对自己的自留山、自留地的补偿不合理,那么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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